关于启动我校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2021)、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9-06浏览次数:2036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现启动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参照2019年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0年各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其中国家艺术基金申报2021年度项目。

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1日之后出生)的博士及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同时申报基金冲突等等规定要求。

各单位的申报数将作为2020年学院评价、绩效考核、其他限项项目申报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2020年国家社科、国家自科、2021年国家艺术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的申请人,须重点关注国家经济社会、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关键问题,参照项目申报指南,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及前期研究成果,选定申报项目类别。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宣传启动阶段

12019.9.2-2019.9.15

预申报通知发布学校科研处网站,学校召开动员培训会,各学院组织召开2020年各大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会议,确保将预申报通知传达到本院的每一位教师。

22019.9.16-2019.9.30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布局、科研人员情况,拟定学院2020年度申报以上基金项目详细实施申报工作方案,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专题指导,填写《2020年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重要科研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以上实施申报方案及意向表于101日前报送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研处邮箱kyc@hue.edu.cn,联系人:刘菲、施晴。

32019.10.8-2019.10.31

学校将统一组织2-3次项目申报培训讲座,请各学院准备申报2020年基金项目的教师积极参会,具体讲座时间,科研处将根据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申报论证、修改阶段

20191130日之前,各学院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学院教师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同时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必须对每一个项目提出书面修改意见,202011日至228日,申请人依据专家、学术委员会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定稿。

3.提交申请书时间

提交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学校科研处网站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刘菲(人文社科类)、施晴(自然科学类)

联系电话:8794550887943567

                                   科研处

                    201992

附件:

202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国家艺术基金、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等重要科研项目申报意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