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所需资料:
(一)《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表)。
(二)区域性报纸公开刊登的遗失申明原件(如:长江日报、湖北日报)
(三)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注:请把刊登的遗失申明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遗失申明处用笔圈出与报刊头一并复印,刊登的报纸页头和日期必须清楚。)
(四)两张蓝底小2寸近期纸质相片及其电子版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照片需同底)。电子照片直接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bdesf@tom.com(请注明补办人姓名及申请毕业证明书事由)。
(五)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六)如学生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学生本人手写《委托书》一份,并出示学生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受理时间:双月(除寒暑假外)第三周工作日。
三、受理地点: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17室)。
四、联系邮箱:hbdesf@tom.com
附件请点击下载:
附件二:个人委托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