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4-06-05浏览:2589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现将2014届毕业生办理离校的时间及相关程序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序号

办理时间

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1

6月5日-6日

各学院到教务处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2

6月9日-20日

(节假日除外,下同)

毕业生按网上通知到卡务中心注销“一卡通”。

3

6月5日-20日

毕业生党员联系辅导员办理转出党组织关系。

4

6月11日- 12日

各学院提前到财务处集中办理不欠费学生财务盖章手续,到图书馆集中办理图书归还手续,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发给毕业生。

5

6月16日- 17日

毕业生按《毕业生离校手续单》要求到各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6

6月18日前

所有离校手续办完后,毕业生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7

6月17日

1.教务处将毕(结)业证和学位证下发各学院;

2.各学院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各学院到综合治理与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托管手续的学生的户口由招就处统一托管)。

8

6月18日

毕业生到所住公寓办理退宿舍手续。凭《毕业生领证凭据》到所在学院领取毕(结)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9

6月19日前

毕业生离校。

10

6月20日-7月2日

7月3日-8月30日(暑期)

1.未按统一时间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办完手续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毕(结)业证、学位证;

2.各学院及学工部、招生就业处、综合治理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假期安排专人值班并公布值班地点、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办理征兵工作手续、毕业生用人单位政审等相关工作。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