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普通全日制学生专业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8浏览次数:2903

院教〔2013〕第71

各院(系):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13级学生专业调整作以下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专业

1.在校期间违纪受处分者;

2.艺术类专业要求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

3.体育类专业要求转入非体育类专业者;

4.跨批次转专业者;

5.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

6.恶意拖欠学费行为者;

7.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三、具体受理时间及程序

1.12月2~3日,各院(系)到教务处领取或在“教务在线”下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并安排专门人员回答学生咨询。

2.12月4~12月9,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到所在领取或下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所在教学办公室。

3.12月12前,各对本院、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审核,由院

(系)主管领导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将转出的学生审批表送至转入专业所在院(系)。

4.12月18,各相关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程序如下:

1)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以保证学生转至新专业后学习能正常进行。

2)根据审核结果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中签署意见,将不同意转入的学生申请表退回学生所在院(系)。

3)将同意转入的学生分专业汇总填写“院(系)同意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附上每位学生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于121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其中“院(系)同意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5.2013年12月31,教务处根据有关规定,院审核意见,对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汇总,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将专业异动审批结果通知相关院(系)及部门。各院(系)收到转出转入学生正式名单后,负责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移交准备工作。

四、其它有关事项的说明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由学生本人提出转专业申请。

2.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控制在该专业录取人数的15%以内。

3.如属院(系)内同层次专业或方向间互转,则由本院(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以往转入率较高的专业根据本专业现有条件将能接纳转入的学生数于125日报教务处,如通过院(系)审核的申请人数超过限额,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核。

5.申请调整专业的学生在专业异动当年的学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不论学生是由学费高的专业转向学费低的专业,还是由学费低的专业转向学费高的专业,其当年的学费均按学费高的专业标准收取。

6.转专业的学生按规定程序被审核批准后,本学期仍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在下学期开学时到新专业就读。其它有关学籍管理等事项和要求均在下学期开学后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7.学生专业调整材料的接受及转送,由各院(系)教学办负责。

附件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籍异动审批表 /upload/news/file/20131218/20131218135439_90251.xls

附件2:院(系)同意转入学生情况汇总表 /upload/news/file/20131218/20131218135450_78699.xls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3年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