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服务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5浏览次数:1060

 

湖北省人才中心

湖北省人才市场

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服务指南

 

 

1、户档接收服务指南…………………… 2

2、人事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5

3、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8

4、就业服务指南………………………… 13

5、后续服务指南………………………… 14

6、联系我们……………………………… 16

 

 

一、户档接收办事指南

(一)户口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省市单位,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提交落户审核材料:(1)《报到证》原件;(2)《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原件(若提交《户口迁移证》落户的,须提供学历证明,请登录学信网打印);(3)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4)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5)在武汉就业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6)就业服务卡。(如因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5、落户审核材料请于毕业当年的12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不能落户,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

②“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

(二)人事档案托管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5、成教、自考、电大、脱产、夜大等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 由我中心向有关单位、部门开具调档函,经我中心审查档案,确定材料齐全后,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6、档案接收要求如下:

a、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齐全的要补齐,再办理有关手续。

b、个人自带未密封盖章的档案不予接受。

c、档案是复印件的不予接受。

 

二、人事档案管理办事指南

(一)托管后人事档案主要服务项目

1、转正定级、核定工龄

 计划招收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委托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档案,自《报到证》报到日期满一年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档案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核定等相关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1)申报对象

凡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及所在单位符合国家及我省有关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达到相应年限,并经单位考核合格),均可申报。申报学历及年限:

级别/学历

中专

大专

本科

硕士

博士

员级

见习1年期满

 

 

 

 

助理级

任员级满4

  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2

见习1年期满

 

 

中级

 

任助理级职务满4

获得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

学位获得后可初定中级

高级

 

 

任中级职务满五年

2)申报材料

1、在湖北人才网下载并双面打印《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附件1),认真填写并经工作单位审核盖章后,交湖北省人才中心;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

3、提交材料2月后,携带21寸登记照、身份证、缴费发票领证。

4、初级职称每月1-20日(工作日)申报,21-30日评审。评审通过后半年内请务必前来领证,过期不予保留。

另:中级、高级职称申报时间、申报条件以省职改办文件为准。具体政策及安排、表格下载请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右侧“职称评定”专题专栏,或者登陆各行业主管厅、局网站查看。(3)评审、报批程序

人事档案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管理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统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党组织关系管理

1)党组织关系接收。由本人持所在学校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手续,介绍信开具题头为:中共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

2)党组织关系转出。挂靠在省人才中心党委的党员须携带“流动党员活动证”、身份证及由本人提交的转出申请函,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开具《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凡党组织关系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党委管理的,应按规定参加其所在支部或工作所在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并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活动及缴纳党费情况均须记录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

三、户籍管理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户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的人员

(一)借用常住户口

1、携带证件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毕业证原件即可。

   代办】①委托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委托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备注:若身份证不方便出示或遗失,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之一:毕业证、学位证、驾照、护照、港澳通行证、结婚证等。

2、户口借出期限

户口借出时间不得超过60天。

    特别提示:

    若《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本人的《补办申请》、身份证及《遗失声明》到高校部办理补办手续。

(二)办理二代身份证

办理流程: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其他事项:

    1、根据派出所办理二代证要求,对申领和换领、补领身份证的公民须增加登记指纹信息,故建议本人亲自办理二代身份证。

2、办理身份证的费用由派出所按有关规定收取。

3、中南路派出所咨询电话:027-88085711

(三)户口市外迁移

(以迁入地派出所流程为准,以下流程,仅作参考)

  情形一:迁回原籍

  A.两年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办理流程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中南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回原籍落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B.两年择业期外(毕业已超过两年)办理流程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凭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和《户籍证明》回原籍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凭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在有效期内回原籍落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情形二:迁往外地非原籍(工作调动、夫妻投靠、购房等)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3、凭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和《户籍证明》回准迁入城市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4、凭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和《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中南路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并在有效期内回准迁入城市落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情形三:升学(录取通知书必带)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凭录取通知书和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到中南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在有效期内回学校办理落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情形四:改派迁移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凭派遣至外地的《报到证》和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到中南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在有效期内回工作地办理落户。(办理完《户口迁移证》可以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四)户口市内迁移

(以迁入地派出所流程为准,以下流程,仅作参考)

  情形一:迁回原籍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3、到原籍所在地 区政务中心或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落户后,持新户口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情形二:工作调动、夫妻投靠、购房、投亲靠友等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落户

  3、到迁入地 区政务中心或区公安分局办理落户(落户后,持新户口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情形三:升学(录取通知书必带)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到学校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

  情形四:改派迁移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户口借用流程办理)

   2、凭派遣至单位的《报到证》和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到准迁入单位办理落户。(落户后,持新户口到人才中心办理人才户口注销手续)

(五)落户人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纪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2、如单位、住所、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变更,须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从湖北省人才中心转出人事档案关系时,应先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后(干部商调除外)。

   4、协助调查有关事项时,应根据公安、人事等政府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湖北省人才市场或指定地点。

四、就业服务指南

    湖北人才网()是由湖北省人才中心建设的人才公共服务专业网站,集合了人事人才政策发布、人才供求信息检索、人才电子简历注册、人才资讯查询等多项就业服务功能,目前日均点击量已突破3万人次。

   (一)湖北省人才市场每年举办的现场人才招聘会55场,网络招聘会9场。具体安排请登陆湖北人才网()。

   (二)免费在湖北人才网()登记个人求职信息。

   (三)户档托管在本中心可优先将个人信息录入湖北人才数据库系统,供用人单位查询甄选。

1、登录湖北人才网,进入“个人会员”栏目注册登记。登记后的毕业生将被5000余家网络会员单位直接检索,从而获得就业机会。

2、推荐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与全国经济十强县(市、区)人才中心共同组建了中国“10+1”人才联盟,与江苏昆山、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广东顺德、南海,浙江萧山、绍兴等“长三角”、“珠三角”发达地区保持着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可向这些区域推荐各类人才。

(四)就业见习服务。湖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享受政府补贴,在见习岗位上进行36个月的全日制见习,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的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由政府给予相应补贴。报名详情请见:jx.jobhb.com.

五、后续服务指南

《单身/未婚证明》
◆基本程序: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户籍管理办事指南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携本人户口、身份证、近期登记彩照(两张)前往武昌区民政局办理。(若委托他人代办,须带公证处公证过的委托书。)

◆地址:武昌区螃蟹甲凤凰大厦。

   《结婚证》

   ◆基本程序:

    1、借出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请参照户籍管理办事指南借用户口流程办理)

    2、携双方户口、身份证、双方合影彩照(三张)前往武昌区民政局办理。
  
◆地址:武昌区螃蟹甲凤凰大厦

 

 户口相关证件办理地点

1)办理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

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中南二路七医院旁)

2)办理结婚证、开具未婚证明:

武昌区民政局(武昌区小东门螃蟹甲)

3)办理护照、签证:
 
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部分地址及电话:

 ①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武昌区临江大道59

     联系电话:027-88922223

 ②江南受理中心:洪山区珞瑜路561号珞瑜路东新管委会一楼(武汉科技会展中心)

     联系电话:027-85393814

 ③武汉市民之家:金桥大道117号  027-12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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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787257575    QQ:1558011950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部门名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邮政编码: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