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8浏览次数:915

各学院:

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流程》,今年我院共有713人需要进行还款确认。为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就今年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已成为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贷后管理、特别是毕业生贷后管理作为贷款工作重点环节之一,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能否良性发展和有序运行。为了将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流程。

一、政策依据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

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包干院系、包干到人。(建议在班级选聘学生为贷款助理、协助日常贷款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效

1、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在校期间,要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通过征文、讲座、演讲比赛等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在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根据教育部安排,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活动以诚实守信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资助诚信教育活动。

2、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院系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要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生源地教育部门督促其及时还款。

3、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各院系要及时组织学生网下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网上填写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申请,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在6月16日前完成2014年毕业生贷款确认申请工作。贷款管理系统将于6月30日关闭系统,学校将完成所有贷款毕业学生网上确认工作。

三、集中培训

各学院请在5月10日前制定培训方案,并上报学工部。

1、培训内容:金融及诚信知识、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知识

2、培训要求:

(1)金融及诚信知识:可以聘请经济类、法律类及相关专业老师,结合案例给学生讲解诚信重要性,也可以由辅导员组织;金融及诚信知识也可以分段进行,日常组织一些征文、讲座、演讲等方式。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2)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由院系负责资助的辅导员负责讲解,各辅导员应提前熟悉还款流程和支付宝还款操作。

(3)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间至少应为2个课时,可以利用周末或晚上时间。时间:5月6日至5月30日。

(4)培训地点:原则上应选择计算机教室,可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要达到人人皆会操作的目的。

注意事项:要求每个贷款学生熟练掌握支付宝还款操作流程,为确保效果,贷款毕业学生多的学校可以按院系分片进行培训,培训任务有困难的可以上报学工部统一集中安排培训。

四、组织纸质确认

5月30日前,学校在向贷款学生开展还款流程、支付宝操作等程序培训后,院系组织学生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附件1),汇总《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有关信息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附件2)并上交学校资助事务服务中心。

五、发放还款提醒卡

5月30日前,经对学生所填写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考核后,向考核合格的学生发放《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附件3)。免费发放到贷款学生手中,人手一卡,并提醒学生妥善保管。

六、开展网上“毕业确认”

6月16前,组织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注意:参加研究生考试、专升本的学生按正常程序申请毕业确认,待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于8 月1日前在系统中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并向当地资助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展期手续(附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七、定期联系

各学院包干责任人定期(按季度)通过贷款学生QQ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特别是在每年11月20 —12月20日期间,要加大提醒力度,并积极协助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找失联学生,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发挥好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和学生之间的纽带作用。

八、奖惩机制

学工部将建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报机制,及时对各个院系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3还款提醒卡(样式)

4还款操作流程

5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图片版)

6、《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