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12浏览次数:855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方便大三学生假期留校复习考研,配合武汉网球公开赛志愿者的服务培训工作和其他暑期学生专项活动的需要,经研究决定,今年暑期学校允许部分学生在校住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留校住宿学生范围

大三课程结束为研究生考试复习备考的学生;参加武汉网球公开赛志愿者服务培训的学生;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或学科竞赛等专项活动的学生。

二、办理流程及起止时间

申请学生需填写《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登记表》及《暑期留校住宿安全责任书》,由学院总支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审查备案。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620日截止,过期将不予办理。

二、留校学生宿舍安排

为便于管理和组织,留校住宿的学生由后勤集团公寓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调配宿舍、安排床位。

三、学生安全教育管理

  1、留校住宿学生日常管理实行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学院要做好暑期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组织留校住宿学生签订安全承诺书,组建临时班委会,定期了解学生留校住宿情况,及时掌握留校学生思想动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出现突发、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学校总值班汇报。

2.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晚考勤管理,不得外宿,不得留宿他人。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考勤记载,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在学校住宿,必须经留校住宿审批人或所在学院负责人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如有违反校纪校规情况,取消其留校住宿资格,情况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留校住宿学生如需缩短住宿时间以及中途离校,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调整住宿时间,并将调整情况报告后勤服务集团宿舍管理中心和学工处。

4.留校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通讯畅通,注意防火、防盗、防病,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人身与出行安全,谨防意外伤害,严禁到江河湖泊及堰塘游泳;保持寝室卫生,自觉维护校园秩序,节约用水用电;离校前锁好门窗,关闭电源和水龙头。

5.假期住校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   《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暑期校内住宿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