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2018〕2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和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学日历表,现将2018年寒假放假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自2018年1月22日(星期一)至3月3日(星期六)放假,3月4日(星期日)报到,3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自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至3月2日(星期五)放假,3月3日(星期六)开始上班。3月4日(星期日)不休息。
二、相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鄂二师院行发〔2017〕39号)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
(二)寒假期间,有教学任务的单位,要提前做好教学、考试、管理服务准备,保证假期工作正常进行。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要保持联络畅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三)寒假值班按学校总值班表执行,学工部(学工处)、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部(处)、后勤集团、各学院要安排人员值班。寒假值班表(含名单、联系电话等)于2018年1月17日前送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学校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及通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