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现对2017年12月31到期的省科技项目进行结题,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结题验收执行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一)验收流程: 在线提交科技报告——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省高新中心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在线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申请表》,上传《项目执行报告》PDF文件——省高新中心在线审核后,印发验收证书。 12月份省科技厅高新中心将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结题项目清单。 (二)验收需提交材料 1.省科技厅要求,每个项目结题验收之前必须在线提交一份“科技报告”(项目验收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科技报告收录证号),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申报网,点击“用户中心”——“科技报告填报”进行填报,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如已提交过科技报告的项目无需再提交,系统中会直接显示科技报告收录证号。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 二、验收方式 省基金类项目全部采用结题验收的方式,其中重点项目、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以及重点实验室项目请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重点项目类);一般面上项目请填写《湖北省科技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面上项目类)。 三、装订要求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封面印项目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一式6份,于2017年12月11日前交科研处综合办。 装订顺序: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 (1)能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著论文等); (2)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询问。 2、本次结题主要针对2016年立项、2015年延期验收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 3、无故不结题以及未办理延期验收手续(2016年立项)项目所在的依托学院,将在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评审中被扣减名额。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勇 联系电话:87943526 基金面上类模板.doc 基金重点类模板.doc 延期验收申请表.doc 验收申请表.doc 科研处 2017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