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底到期的省基金类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01浏览次数:507




 

各有关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现对20171231到期的省科技项目进行结题,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类型填写相应的结题验收执行报告。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流程

(一)验收流程:

在线提交科技报告——提交纸质版结题材料——省高新中心审核验收——验收通过——在线填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申请表》,上传《项目执行报告》PDF文件——省高新中心在线审核后,印发验收证书

12月份省科技厅高新中心将在科技厅网站上进行公示未结题项目清单。

(二)验收需提交材料

1.省科技厅要求,每个项目结题验收之前必须在线提交一份“科技报告”(项目验收申请表中需要填写科技报告收录证号),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申报网,点击“用户中心”——“科技报告填报”进行填报,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生成科技报告编号(收录证书编号)。如已提交过科技报告的项目无需再提交,系统中会直接显示科技报告收录证号。

2、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报告》)。

二、验收方式

省基金类项目全部采用结题验收的方式,其中重点项目群体项目杰青项目以及重点实验室项目请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重点项目类);一般面上项目请填写《湖北省科技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面上项目类)。

三、装订要求

胶装、封面装订统一用蓝色,封面印项目编号、计划类别及项目名称。一式6份,于20171211日前交科研处综合办。

装订顺序:

1.验收申请表(原件)

2.省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3.项目执行报告及相关附件

1)能反映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新药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成果证明、资金证明、销售合同、产学研合作协议、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报告、论著论文等);

2)其它能够支撑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有关材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项目负责人仔细、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如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询问。

2、本次结题主要针对2016年立项、2015年延期验收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

3、无故不结题以及未办理延期验收手续(2016年立项)项目所在的依托学院,将在201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荐评审中被扣减名额。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勇

联系电话:87943526

 

 

http://kyzx.hue.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基金面上类模板.doc

http://kyzx.hue.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基金重点类模板.doc

http://kyzx.hue.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延期验收申请表.doc

http://kyzx.hue.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验收申请表.doc

 

 

 

                                                        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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