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4浏览次数:3287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分为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其中,面上项目分为一般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分为杰出青年人才项目、创新群体项目、一般重点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面上项目

    1、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已获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具备一定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

    2、为鼓励培育青年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能力,面上项目类别内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申报青年基金项目者,须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经历。

    3、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重点项目),参与不超过3项项目(含省基金重点项目)。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4、原则上不受理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5、面上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2年。

  (二)重点项目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原则上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主要学术骨干。申请者为具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个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的研究团队;具有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实验平台,必须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基金资助的研究工作。

    2、项目申请者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创造性科研成果。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有科学、可行的研究思路和应用前景。

    3、申报创新群体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创新群体应是申请依托单位重点培育学科,在长期科学研究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团队,并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经费支持。一般为3-5名核心科技人员,要求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创新群体中至少有两名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获得者(含省杰青获得者),并且近五年内在同一研究方向上合作承担过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励。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作为牵头申请者在申报创新群体时不占用本单位省基金申报指标。

    4、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杰出青年人才申请者应是获得过申请依托单位重点培育支持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未满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5、申请者作为项目第一申报人同一年度各类省基金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只能申请一项,参与项目(含省基金面上项目)不超过3项。申请者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仅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

    曾获得过省基金创新群体或杰出青年人才基金项目资助者不能再申请同类项目。

    6、不受理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规定范围之外的项目申请。不受理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不受理具体产品及工艺研发类项目申请。

    7、重点项目采取一次性支持的方式,项目执行期为3年。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请进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申报页(网址:)进行相关操作。网上申报所需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等附件请以PDF格式上传(其中盖章部分以扫描图片形式加入PDF中)。书面材料申报时,请将网上申报的受理编号标注在书面申报书封面的左上角,一式2份(双面打印,简装),连同《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一起交科研处。

    2、请各学院将核准申报的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汇总表、重点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和项目申报书于4月24日3点前报送科研处248,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汇总工作后上报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晶

   联系电话:027-87945058

   电子邮箱:31900113@qq.com


附件:

1.2014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2014年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报指南

3.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书(格式)

4.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汇总表(格式)

5.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审查意见表(格式)

6.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汇总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