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评选2013年度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30浏览次数:2672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科研工作科学发展,表彰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和单位,充分调动广大教师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学校决定根据《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评选2013年度科研成果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奖励科研成绩突出的教师,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分别评审,分别设特别奖若干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青年奖4名。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科研管理奖。奖励科研管理规范有序、成绩突出的教学单位,设立奖项 4个。

    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奖申报条件。

    1.特别奖。获得国家级社科基金或自科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申报特别奖。

    2.一等奖。

    (1)自然科学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至少被SCI、EI源刊收录论文2篇;或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5。

    (2)社会科学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SCI源刊收录论文1篇;或在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3.二等奖。

    (1)自然科学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被SCI、EI源刊收录论文1篇;或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大于3。

    (2)社会科学类:在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SCI源刊收录论文1篇。

    4.三等奖。

    (1)自然科学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1篇为重要核心期刊;或发表SCI、EI论文1篇及以上。

    (2)社会科学类:在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重要核心期刊。

    5.优秀青年奖。申报对象为35岁以下的教师。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重要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二)科研管理奖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教学单位;

    2.按学校《科研工作量化管理暂行办法》,超额完成科研工作量;

    3.为学校科研工作出重大贡献,在基地与平台、创新团队、重大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4.能积极高效地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奖励;

    5.积极组织或承办学术会议,单位科研氛围浓厚;

    6.科研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三、申报说明

    (一)成果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鉴定的科研成果和立项的纵向课题。

    (二)所有成果仅限于第一作者,并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在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一部学术专著或一本国家规划教材,视同一篇权威期刊的论文;在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一部编(译)著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一部学术专著,视同一篇重要核心期刊的论文。

    (四)核心期刊不含EI会议、ISTP发表的论文。

    (五)科研成果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的,视同一篇权威期刊的论文;2013年度作为负责人获省(部)级各类课题的,视为一篇重要核心期刊论文;获厅级重点课题和青年课题立项的,视为一篇核心期刊论文。

    (六)申报人员必须是学校在岗在编教职工。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申报个人奖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按规定条件初审,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度科研成果奖申报登记表》(附件1)。申报科研管理奖的单位,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度科研管理奖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科研处综合科(行政楼24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339806004@qq.com

    (二)被SCI、EI、ISTP等收录、检索的学术论文,需交检索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需交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术专著、编(译)著、教材,交原件1份。

    (三)各单位于2014年6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科研奖成果申报登记表.xls

    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3年科研管理奖申报表.doc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 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