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经济学院行政支部会议记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187

数学与经济学院行政支部会议记录

 

2018.9.11

地 址

数经院会议室

主持人

刘程

会议内容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学习讨论

有力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专题

第二十六次“支部主题党日”

记录人

覃亮

出席人

刘原、肖海燕、汪平、李海雄、常静、

邹晓燕、淡珊、冯媛媛、彭艳艳、施凡、余江涛

 

会议记要

1.支部书记刘程同志介绍本次“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主题有力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

学校党委组织部201893日下发关于开展20189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根据学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89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有力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

二、活动内容

1.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并遵照执行。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对修订后的《条例》进行学习,特别是认真学习修订的相关条款。

2.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821日至22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各党组织、广大党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肩负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宣传思想工作新局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3.深化“五个思政”,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为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构建“三全育人”集成体系,营造良好育人氛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8-2019学年“师友学友行动”。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师友学友行动”通知(征求意见稿),就如何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如何确保活动开展效果开展深入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通过党总支汇总后交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1.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党员应佩戴党员徽章,携带《党员手册》和学习笔记本,并规范记录《党员手册》。

2.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个规定动作要求,诵读《党章》、缴纳当月党费、开展学习讨论,并规范进行记录。

3.各党支部每月要召开支委会,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督促。

2.主题党日活动环节:集体诵读党章环节,重点对第七章党的纪律进行诵读。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3.主题党日活动环节:缴纳党费环节,党支部书记刘程同志通报本支部8,9月份党费缴纳统计情况。

4.主题党日活动环节:围绕参考内容开展学习讨论。

1)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继2015年《条例》修订后的再次修订。

2015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分三编、十一章、142条,《条例》自2018101日起施行。

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新修订的《条例》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

《条例》在总则部分增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内容。《条例》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还增加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等,强化《条例》的政治性。

党总支书记刘原同志指出,《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有关问题,从本质上看都是政治问题,都是“四个意识”不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问题。

新修订的《条例》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增写了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不力、扶贫脱贫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党总支副书记汪平同志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保证。

《条例》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比如,强化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增加对利用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条款。《条例》还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院长肖海燕同志认为《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针对一些新的违纪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提高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使之固化下来,坚持下去。

副院长李海雄同志认为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一再强调,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修订党纪处分条例,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就是落实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新修订的《条例》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支部书记刘程同志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

2)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821日至22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历史方位和使命任务,深刻回答了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对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是指导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纲领性文献。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用以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引领行动。

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壮大主流舆论,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加强传播手段创新,旗帜鲜明批驳错误思潮,坚决反对歪风邪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要努力培养担当重任的时代新人,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持续深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要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融入宣传思想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上立场坚定,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本领,为做好新时代宣传思想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3围绕深化“五个思政”,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2018-2019学年“师友学友行动”通知(征求意见稿),深入开展讨论。

根据学校《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三全育人”理念,系统化推进学生思政、教师思政、课程思政、学科思政、环境思政改革创新。围绕2018-2019学年“师友学友行动”通知(征求意见稿),围绕支部工作性质,立足岗位特点,对“五个思政”有针对性开展学习讨论。支部书记刘程同志四点建议:

①强化思想导航实施。如开展新生引航计划,为新生量身定做个性化教育“菜单”,以研讨课等形式开展理想信念、专业导航、生活指导、学习方法等主题教育。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教师和大学生年度人物如青春榜样评选,并组织先进典型、模范开展校园巡讲,发挥榜样群体示范引领作用。

②深化课程改革,构建“一体两翼”思政课模式。突出系统讲授、专题教学、实践教学“三位一体”,强化研究型教学和互动型教学的“两翼”。选好配强思政课、党校、团校教师,安排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足的党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者、研究学者担任授课教师,充实思政课“资源库”。

③注重实践锻造,充分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组织寒暑假社会实践实践调研活动。组建师范生支教团,开展扶贫支教。开展“西部计划”,引导学生走进乡村接地气,提升研究性学习能力。

④创新评价机制,探索完善学生成长评价制度。编制本科人才培养路线图,通过完善制度,构筑研究型学习制度体系。设计实施学生第二课堂、二类学分综合管理评价体系,聚焦学生开发智力、增加知识、培养创造力。

5.会议结束。

 

 

此次行政支部结合“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有力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9月“支部主题党日”,旨在引导党员干部推进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要求,与会同志不仅逐项解析了主要学习内容,还积极参与讨论。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2018-2019学年我们要深入学习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对表,有力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紧密围绕学校《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师友学友行动”,通过调研督查,夯实基础,发现问题,推广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工作。








 

记录人(签名):                  主持(审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