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2-25浏览次数:620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 )精神和要求,现将2019年度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8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金申请

(一)项目类别

1.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政策变化

2019年继续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无纸化申请试点,并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报

1.申报方式

12019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广大申请人予以关注。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一级申请代码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数理科学部

A04

物理学I

化学科学部

B01B02B03B04

B05B06B07 B08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生命科学部

C07

细胞生物学

地球科学部

D05

大气科学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E01E06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信息科学部

F04F05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管理科学部

G03

经济科学

医学科学部

H16

肿瘤学

 

2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附件1)、《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812月底发行,请随时关注科研工作QQ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由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统一向科研处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据实编制经费预算。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2.申报材料

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一式一份);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最后一页(签字页)一式一份;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单位项目申报汇总清单》(附件3)。

申请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需另附其他材料:

1)申请人如果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不具有博士学位,需要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信,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

4)正在申报或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除提交中文申请书外,还需要提供英文申请书、合作协议书、合作者在所在国(或所在地)主持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项目证明材料或近3年发表的与申请项目内容有关的论文、外方合作者针对英文申请书的确认函。以上材料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组织人事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7凡符合申报条件者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7911日之后出生)必须申报,申报时请注意限项、申报冲突等规定要求。

3.推进时间节点

1201812月,各单位动员、组织研讨、专家作辅导报告;申请人查阅资料、调研、查新,撰写《申请书》;各单位组织专家,围绕科学问题、创新点等对《申请书》组织研讨或专家评审;

22019110日前,召开申报工作专题会议,各学院院长汇报基金申报工作组织和进展情况;

32019118日前,申请人反复修改提炼;重点围绕:标题、摘要、科学问题、创新点、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研究基础等方面;各单位将《申报汇总清单》和完整的《申请书》报科研处;

52019225-28日,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第二次审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申请人对《申请书》定稿,并逐条认真填报《形式审查表》;

6201931-8日,各单位对申请材料形式审查,申请人于201938日(周五)16:00以前在线提交正式版,并将纸质版交各单位科研联络人;

720193816:00校内申报系统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

2.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195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于2019224(周日)1700以前由所在单位集中将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两份(不含附件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181231日(周一)1700前确认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进展报告。

四、其他

       (一)2019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指南》于2018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相关条例、制度见科研在线网站—管理制度—国家政策法规,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五)需提交结题和项目进展报告的的名单见附件5

  

联系人:姚勇、张敏

电话:8794352613995583540(假期服务)

邮箱:65522998@qq.com

湖北二师科研工作QQ群:87028381

二师纵向自科类项目交流QQ群:927661493

国家自科基金申报系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学校科研处网站:http://kyzx.hue.edu.cn/

国家基金委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62317474

财务咨询

定额补助类项目

62327225

62329112

62326760

成本补偿类项目

62326460

62328485

62326585

各项目类型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62327230

62325557

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62326889

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等

62326872

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62326943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720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140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941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6943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科研处

                                                                          20181212

 

附件11.国家自科形式审查明细.doc

附件22.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doc

附件3: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单位项目申报汇总清单.xls

附件44.国家自科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doc

附件55.2018年度须提交进展报告或结项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