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2019学年度下学期部分节假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如下:
一、清明节: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5日全校停课;4月6日(第6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照常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1日全校停课。
三、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调休。6月7日全校停课;6月8日(第15周星期六)有课的班级上课,无课的班级公休。
请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做好各项教学工作安排。
继续教育学院参照此通知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2日